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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业主委员会是维权的基础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8-01-31

  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自发成立用于维护区内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一个组织,因此我么今天要讨论的就是业主委员会是维权的有关解析,希望大家在读了此文章之后会对这方面知识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居住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物业使用人、产权人对物业区域面积的专属所有和对公用分摊面积的共同所有,形成了物业管理委员会权利的基础;追溯到业主同物业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契约》时;业主向开发商支付的房价款中包括了公用分摊面积的对价,但支付此价款的结果并非单独取得了分摊面积的产权,而仅是同其它的产权人共同拥有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包含维护整个建筑物公共设施全部使用人共同利益的权利,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区域面积内,区域面积与第三方毗连部分,与公用面积毗连部分的不受外部干涉,合法使用的权利;维护整个建筑群所在规划小区红线内共用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的完整,安全运转和有效利用的权利;维护公安、市政、环卫、工商等职能部门指导,监督下行使涉及行政管理关系外的其它一系列有利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舒适的使用产权的权利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可以基于上述权利直接对抗物业管理者的规定,当物业管理者侵权事实真正出现时,物业产权权人,使用人,因未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而无法行使自主选聘合格物业管理者的权利;因此,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正确维权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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