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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会被判刑多少年呢?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12-03

  【法律咨询】

  2014年6月20日,赵某某戴手套、持手电筒到王某某家中,趁王某某全家人熟睡之际,盗窃王某某家现金400元、心迪牌手机一部、天语牌手机一部、波导牌手机一部。赵某某在盗窃王某某脖子上的金项链时,王某某被惊醒并大声呼救,赵某某掐住王某某脖子将其金项链强行扯断,抢走半截金项链后逃离现场,在现场遗留白色手套一只,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某的家属咨询赵某会被判刑多少年?

  律师视点: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分析:

  赵某某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涉嫌入户抢劫量刑至少10年。

  结合本案,赵某某入户盗窃的行为已经错了,被发现后掐住受害人的脖子,是错上加错。入户盗窃被发现后,暴力拒捕而变抢劫的案例并不少见。不管是否抢到了东西,入户抢劫都是抢劫犯罪中的加重情节,起点量刑为10年以上,最高可处以死刑。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的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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