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2-6191-0368
您现在的位置是: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 刑事辩护正文

涉枪类犯罪的总体特点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4-13

  涉枪类犯罪往往十分重大而且损害严重,涉枪类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很多文化水平较低且以无业游民居多,而且“地下兵工厂”之类的犯罪日益普遍。

  一、涉枪类犯罪是什么?

  枪支(包括这些枪支所使用的弹药)是指非军事系统的下列枪支:军用的手枪、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以及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凡是行为人持有、使用该法中所确定的枪支实施犯罪的,都属涉枪犯罪。

  二、涉枪类犯罪的总体特点

  1、涉枪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因为枪支具有比其它械具更强大的杀伤力,以其作为工具实施犯罪,能对他人造成强烈的心理强制和威胁,对他人人身和公私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而以其为对象的犯罪则往往是为了获取枪支,以便利用枪支实施其它犯罪活动,对社会存在着潜在的危险。

  2、涉枪犯罪的危害性还体现在涉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上,这类犯罪的犯罪人在个性心理特征上往往心狠手辣,冷酷残暴,在犯罪目的上也常常具有系列性和多层次性。

  3.正是因为涉枪犯罪超大的社会危害,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各国刑法对涉枪犯罪所给予的制裁极其严厉。以我国刑法为例,《刑法》明确规定的12种涉枪犯罪中,规定有死刑的就有5种,即:走私武器、弹药罪,聚众持械劫狱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和抢劫枪支、弹药罪。其所占比例达到50%,如果再加上未单独规定罪名的持枪杀人、持枪抢劫、持枪伤害、持枪绑架、武装叛乱、暴乱罪等犯罪行为所适用的相应条文中的死刑规定,这一比例则更高。而刑法通篇中最严厉的一条就是第127条第2款对“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罪”所规定适用的刑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害之大,可见一斑。

分享到:

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2-6191-0368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