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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的执行办法是怎么样的?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8-03-10

  摘要:保外就医是如何进行应用的呢? 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执行办法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刑期计算

  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法律规定

  中国《刑事诉讼法》对保外就医的规定: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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