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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8-02-27

  摘要:在家庭生活中,如果夫妻感情不和,有时候会选择暂时分居,缓和双方的关系。不过,有时候也会导致离婚。那么,如果分居并走向离婚,该收集哪些证据呢?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

  夫妻分居满2年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夫妻离婚时,法院也要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应该准予其离婚。但是小编还要提醒大家,要证明夫妻双方分居一定要有证据才行,否则法官是不会采信当事人的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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