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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10

  摘要:常言道,亲兄弟,明算账。当今,出于保护个人合法财产的安全,避免婚后或者离婚时发生纠纷,即便是夫妻也会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做详细约定。做婚前财产公证是有帮助。下面北京婚姻家庭咨询律师为大家具体讲述。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婚前财产该不该进行婚前公证,以下四种情形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对于准新人来说,双方都有财产纠纷风险防范意识是很好的事情,尤其是涉及房产、汽车股票等大额财产来说,做好婚前协议并做婚前财产公证是一个很有利的保障,但并不是每对准新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都了解,例如婚前财产公证要在什么时候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去哪里办理?这些基本的问题只要你稍微了解法律或者通过咨询婚前财产公证专业律师就能很清楚的知道,如果是涉及房产公证、不动产公证等,不熟练公证流程的当事人最好还是事前咨询律师或者直接聘请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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