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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7-07-10

   摘要: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更新,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受推崇,但很少人对办理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详细认知,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北京婚姻家庭律师为我们具体讲述。

  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称为婚前财产公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非常简单,但做公证的过程则较为复杂,需要申请人准备许多婚前财产公证的材料。

  如果想知道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首先要知道婚前财产公证是属于那种形式,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无论是哪种形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准夫妻或者夫妻一般需要下列四种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当事人也可以找律师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通常是指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的材料中,小编认为最重要的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在此提醒大家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公证。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由此可见,夫妻双方做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没有相关法律知识做支撑,可能会导致出现材料准备不足,材料不符合公证条件、跑错公证处等等情况,加之来回的跑动也会耗费当事人宝贵的时间,而且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订立不完备,即使做了公证也会导致财产纠纷。我们建议如果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双方当事人对于公证流程不熟悉,也不知道自己准备的公证材料是否齐全的话,不妨可以先找个婚前财产公证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一下,做好准备才公证,保证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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