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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应该缴纳多少税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7-08-08

   摘要:很多人都知道,买房是需要缴税的,不过,却很少有人知道出租房子也需要纳税。那么,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呢?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过机器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是有政策规定制定的,按照法律是一定要进行缴纳的不可推脱,而且纳税也是当代公民每一个人无法逃避的义务。下文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房屋出租(经营用)每月应纳税款:营业税及附加为租金收入5.5%,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个人所得税为[租金收入-维修金等支出(每月限额800元,凭正式票据)-各类税金-800元]*20%,另外如果签订合同还须交印花税为租金收入0.1%。

  税法分析:

  (一)、营业税及附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预收租赁费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房产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为12%。

  2、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3、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财产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合同的当天。

  (四)、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 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 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3、上述文件明确规定了一次性收到跨年度租金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方法,税务人员商得企业同意后可按照配比方法确认跨年度租金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因此2012年预收房屋租金企业选择只确认10万元的应税收入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方面的问题相信大家也有了更深一层的详细的了解。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是有政策规定制定的,按照法律是一定要进行缴纳的不可推脱,而且纳税也是当代公民每一个人无法逃避的义务。不过国家也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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