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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房产纠纷是否可以公证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6-01-29

  房屋交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最正常的流程,但是长篇大论且满满专业术语的合同,令不少业主一知半解,在确认某些重要事项后,往往忽视一些细节问题,如交房的误差、交房延迟等等,导致后续纠纷不断。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提问:我要买的房的房主土地证,房产证丢失了,刚办理的补证。有点担心买后出现债务纠纷,是否可以公证?

  律师回答:不用公证,签订合同细致、完善就可以。

  相关知识:如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l)房屋的产权性质、产权人、具体坐落要明确,要仔细核对合同中填写的情况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中的内容一致。

  (2)签订合同的卖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核对其身份证,看址否与《房产所有权证》附页中显示的一致,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3)房屋存在抵押的,要约定卖方解除抵押的期限及由此造成违约时如何承担责任。

  (4)付款方式要具体明确,房屋交易涉及的金额对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 ,因此是付全款还是需要贷款,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如果签订合同之初认为可以筹措到全款,因此在台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而事后发现现金不够,需要贷款,那么此时属于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如果合同卖方不同意变更,则属于买方违约,买方将面临被迫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5)付款时间要和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的时间相结合,作为买房,最大的风险在于付了钱却得不到房产证、拿不到房子,因此付款要与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相结合,而不要轻易在过户或交房之前将房屋全款全部交付给卖方。

  (6)产权过户要有明确的期限。要约定在签订合同多长时间内办理过户以及对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

  (7)物业交割要有明确的期限,另外二于房一般都会有些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需要清算,这也是买卖二手房复杂手续中的一环,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这也要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具体交接时问。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8)买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过户及物业交割违约责任。

  (9) 卖方户口迁出的期限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10)房屋内设施设备情况要明确。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通常卖方不愿将屋内的空调、抽油烟机等设备进行移动,而折合到房价里或者是赠送给买方,无论是哪种情形,买方都要在合同里将房屋的现状详细写明。

  (11)明确税费的承担,按照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税种有契税和印花税。但实践中卖方往往将由其承担的营业税等转嫁到房价上,因此这部分税负实际还是由买方来承担,对此买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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