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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5-20

 导读: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故意犯罪中的“故意”是怎样的呢?找法小编整理一下内容给大家参考: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2、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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