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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处罚标准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3-16

  核心内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而牵扯到犯罪的是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处罚标准可以从两方面把握,首先,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接受戒毒治疗,不予行政处罚。其次是在社区戒毒期间仍有吸毒现象的、不接受社区戒毒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等行为都应该接受行政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成瘾的行政处罚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接受戒毒治疗,不予行政处罚。

  《禁毒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吸毒违法,不属于犯罪,但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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