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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打致流产怎么赔偿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3-06

  导读:妻子被丈夫殴打导致流产,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6月30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金某某与被告张某离婚,被告张某应支付妻子人身损害赔偿金4000元。

  2007年3月,家住安阳县的女青年金某某经人介绍与临村的张某相识,不到一个月,便仓促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久,二人就因家务琐事打架。今年4月2日,金某某想去娘家,由于当时张某很忙,抽不出时间陪她一块去,劝她改天再去。金某某坚持要走,双方因意见不能统一发生争吵。情急之下,张某一脚将已怀孕两个月的妻子踹倒在地,致使金某某流产。5月20日,金某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法院准许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张某对自己的行为给原告金某某的身心造成的损害应予赔偿,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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