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2-6191-0368
您现在的位置是: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 婚姻家庭正文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1-31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其他债务有: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分享到:

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2-6191-0368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