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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房给侄子换养老 不料侄子变“陌路人”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4-09-25

  赵老先生没有子女,老伴去世后,他就一直独自居住。侄子赵明在逢年过节时会偶尔去看看他。在一次探望中,赵明有意无意地说,他愿意照顾赵老先生,为他养老送终,反正赵老先生也没有儿子,不如就把他当儿子看待,百年之后,赵老先生的房产也好有个继承人。赵老先生听了觉得不错,反正侄子也不是外人,就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其中约定,赵明为赵老先生养老送终,承担生活、医疗费用,赵老先生则把房产赠给赵明,百年之后即生效。

  之后,赵明不时去叔叔家中照顾他,让赵老先生觉得晚年有依靠了。但今年年初,赵老先生大病一场,除去医保报销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自费。赵老先生手头不宽裕,但一想到和侄子签过协议,心里就放下了,“我房子都给他了,他不会连这点钱都不愿承担的。”但出乎赵老先生预料的是,待他找到赵明时,赵明却表示自己也不宽裕,不能承担这笔钱。

  赵老先生为此大怒,狠狠地数落了赵明一顿,说他是白眼狼,拼命接近自己就是为图房产,根本不是真心想照顾自己。赵明一听也火了,说既然这么说那就没得谈了,爱咋咋地吧。赵老先生火气平息后,觉得这个侄子靠不住。在咨询律师后,赵老先生将赵明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遗赠扶养协议。法庭上,赵明表示,如果叔叔真的没能力支付医药费也就罢了,但他明明有能力支付,却非要让自己支付,让自己心里很不舒服。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明不肯承担医药费,已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双方的遗赠扶养协议。

  法官提醒: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很常见的养老方式,多见于一些没有子女的老人,对方一般都是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多为老人的亲属,还有一些是和老人没有亲属关系,但通过种种机缘认识了老人,和老人相处得比较融洽,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保姆。应该说,只要是诚心实意想照顾老人,这种方式还是不错的,怕只怕有些人怀着霸占老人房产的目的,却不想履行照顾老人的义务,对这种情况,老人们应有所警觉,及早采取措施。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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