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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律师可见)
保权后被国土局转让法院不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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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区纪委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现想翻案
时侯做加盟网店时被信达华宇公司先后分6次骗走16000余元,开始做单品商城交了3800元,后有分两次交了9600元,都有合同,在企业网上都能查到这个企业,这个公司开始先让你交一部分钱,然后以别的商城盈利为诱耳,以截图,以聊天记录如何如何赚钱力诱耳一次次骗走,最后一次让我交24774元完善商城,我说拿不起,他说先交3000元,我帮你2000元先把商成做起来,等我把钱打过去了,又因未及时到帐为由不给做了,要想做还得至少交10000元,我没交,他们就以商城端口对接了,要么交钱,要么商城解析端口商成禁用,3000元我交的升级费用也不给了,还发来一个自动放弃商成的协议让我签我没签,问他们要钱他们说我还欠他们钱不追究我的责任就够你的了。就这样把我的商城禁止使用了。
甲未经乙的同意,将乙的所有 电子设备装上了监控录音录像设备 ,让乙陷入无穷的心理负担。问:1、甲有没有犯罪?2、甲是不是要赔偿乙的精神损失,赔偿的话什么标准?3、甲是一个组织的话,适用什么样的法律约束其行为 要他马上停止这样的行为? 万一甲把乙逼成精神病怎么办 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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