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8-06-06
摘要:最近几年,随着国家开放二胎,很多夫妻会选择生育二胎,对于二胎的相关问题也引发人们关注。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相比越来越多的人会有这个疑惑。那么,一胎享有了生育保险,二胎还能否享有生育保险?二胎产假期间享有的生育保险和一胎享有的生育保险标准是否一样?
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在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产假期间可以享有生育津贴的一种保险。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二胎,用人单位有为其继续缴纳保险费用的义务,女职工也可以继续享有生育保险。
一、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有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
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①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或工资,按照女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在上年度为该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
②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二、二胎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胎期间的女职工,除了可以享有生育保险外,还有其他的待遇也是和生育一胎时的标准相同的。比如,生育期间可以享有的产假以及产假期间能否以生育二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等。
1、二胎可享有的产假
二胎期间,女职工可享有的产假和一胎产假并无差别,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产假和一胎一样,同样都是不少于98天的产假,然后依据各地不同的生育条例再加上额外增加的产假。
二胎中发生难产、生育多胞胎等情况的,女职工也依法可以享受增加的产假时间。
2、二胎产假期间的福利及权利待遇。
二胎的女职工可以享有带薪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二胎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可主张经济赔偿。
上一篇:确定赡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下一篇: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