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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立案所需材料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7-11-21

  摘要:发生赡养纠纷是,法院为了更好的进行判决,往往会搜集很多相关的材料,来进行法律判决的依据。那么要想将此类案件处理得当,在立赡养纠纷案件时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文北京婚姻家庭咨询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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