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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怎么缴纳?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5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那么对于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一、房产税怎么缴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一)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三)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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